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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稅賦簡介
過戶作業流程
1.不動產稅賦類別
1.過戶前買賣雙方應備證件
2.不動產稅賦繳納之時機
2.不動產交易付款流程
3.不動產稅賦之內容
3.過戶作業流程
4.台灣區稅捐機關通訊錄
4. 賣雙方應分擔費用
不動產交易付款流程
依雙方所合意之總價分四次付款
簽約款
約佔總價款之百分之十∼二十;於雙方簽訂私契約書時給付。
(通常三至七天內再行辦理用印)
用印款
約佔總價款百分之三十∼四十;於雙方交付產權移轉登記所需之文件,並蓋妥公定契 約書表、報稅書表之同時給付。
辦理公證或監證同時申報契稅(稅單約三至七天下達)
至稅捐處申報增值稅(一般增值稅單下達約七至十天、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約二 十 天左右)
完稅款
約佔總價款百分之三十;於增值稅、契約核定,雙方會同完稅時給付。同時送地政事務所登記。
(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約需五天)
交屋尾款
約佔總價款百分之二十;於產權移轉完成、賣方交屋時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