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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豐銀行為了回饋本行信用卡持卡人,特別推出『集10得利-紅利回饋計畫』,持卡人可憑累積之紅利點數兌換本行精心提供之優質商品或服務。
(註:當現金紅利回饋時非10元1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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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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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行信用卡簽帳,每消費新台幣10元即可累積紅利點數1點。(預借現金、公共事業、基金代扣、各項費用、平台繳交學費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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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中任兩個月有消費紀錄且累積消費金額達1萬元(含)以上者(按結帳月份計算)可獲贈500點,全年最高可獲得2,000點(1-3月為第一季、4-6月為第二季,以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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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行不定期舉辦促銷活動時紅利點數優惠積點方式則依活動辦法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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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逾時繳款則取消當月之紅利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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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稅款(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紅利點數每筆回饋上限500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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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點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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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內,累積之紅利點數均為終身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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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優質商品兌換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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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利用傳真、郵寄兌換表格、電話語音及至本行網站首頁點選信用卡園地紅利線上兌換功能,線上即可完成兌換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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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回饋計畫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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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行發行各種信用卡均可參加此活動,且正卡與附卡係獨立擁有參加此活動之權利。 |
| 2. |
持卡人依本活動行使兌換商品時,卡片強制停用或取消、違反【慶豐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本活動辦法之情事、有延遲帳款未繳或未按時繳付最近一個月繳款通知書上所載之最低應繳款者,喪失兌換資格。 |
| 3. |
本行紅利積點折算標準約30點兌換1元,惟因兌換商品價值不同,本行保留調整紅利兌換折算標準之權利。 |
| 4. |
本案提供之商品應視市場供需情況而定,一經兌換不可退還或更換。 |
| 5. |
相關活動辦法請參照本行網站,本行保留修改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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